加拿大新规你留意到了吗?航班延迟或取消需强制补偿乘客!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当地时间13日,加拿大联邦运输部长盖诺表示,12月15日起向航空公司实施的强制性乘客补偿新例实施后,亦会开始收集航空公司收集它们表现的数据,日后向消费者公布,帮助他们选择表现更好的航空公司。

 
据悉,加拿大保障航空乘客权益的新条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在2019年7月15日开始实施的内容包括:
 
1、航班延误或取消
 
一旦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必须在登机前告知乘客任何航班中断的信息。包括:航班取消、超额预定、航空管制等原因。并以广播公报、屏幕信息公告、乘客选择可通信方式如电子邮件或短信这三种方式告知乘客。航空公司必须每30分钟更新航班状态,直到确认新的出发时间。
 
如果在乘客登机后、在停机坪出现延误,航空公司要确保机上有适量的食物饮料、通风以及保温、所有洗手间也要正常运作;如果延误持续超过三个小时,乘客必须被允许离开飞机,除非即将起飞。
 
2、超额预定

 
若超额售票,航空公司需在拒绝乘客上飞机前找到志愿者,即自愿下飞机的乘客。志愿者需与航空公司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表明他们愿意以福利换取他们的座位。
 
由于超额售票或飞机定期维修等航空公司的商业决定而被拒绝登机的,航空公司应对此提供赔偿,金额取决于飞机延误的时间长短。
若延迟0-6小时:赔偿900加币
若延迟6-9小时:赔偿赔偿1,800加币
若超过9小时:赔偿2,400加币
 
3、行李丢失或延误
 
根据最新规定,任何乘客如果在国际或国内航班上丢失行李,最高可获得2,100加币的赔偿。
如果行李延误,航空公司必须退还行李费。
 
新条例的第二阶段于12月15日开始实施,所有在加拿大延迟或取消升降的航机必须强制性向乘客补偿。无论是哪一家航空公司,所有抵达加拿大或在本国起飞的航班一律受规管。
 
其中,如加航﹑西捷(WestJet)﹑Air Transat及Sunwing等大型航空公司,一旦因航班延迟或取消,相应赔偿为:
延迟3-6小时:400加币
延迟6-9小时:700加币
超过9小时:1,000加币
(以上金额都是最低赔偿金额)
 
较小型的航空公司如Swoop及Fla等,赔偿则为:
延误3-6小时:125加币
延误6-9小时:250加币
超过9小时:500加币
 
此外,家长的座位必须安排与孩童一起。若监管部门发现航空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最高可受到25,000加币的罚款。
 
要注意的是,受影响的乘客要取得补偿必须主动向航空公司索取,而航空公司有责任告知乘客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因此,法例强制性规定航空公司必须将有关数据张贴在航空公司的网站、乘客行程表上,以及在机场当眼位置。当有航机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交待原因,以及乘客可申请赔偿的权利。乘客须在航机发生延误或取消后的1年内索取赔偿,而航空公司则要在30日期限内发放现金或解释为何赔偿不成立。不过,航班若因恶劣天气或在定期检查以外发现机件故障等未能控制的因素而被迫延迟或取消航班,航空公司则不会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