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加州病人买处方药可要求提供中文说明

 

近日,加州州长布朗签署由州众议员丁右立提出的处方药双语法案(AB1073)。由明年元月起,英语能力有限的病人可要求药房,为任何处方药打印中文等五种语言的服药说明。

 

除了中文外,病人可要求打印的另外四种语言包括西班牙文、韩文、越文及俄文,也是全加州居民在英语外,最普遍使用的语言。

 


 

AB1073法案获得东华医院及医学界的支持。丁右立指出,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加州有超过650万名居民的英语能力有限或不流利,许多病人的生死一线取决于药物。

 

原来加州法例只规定药房或药剂师为英语能力有限者提供口头上的翻译,告诉病人服药等正确方法。而AB1073法案则规定药房将服药的时间、数量等重要信息,清楚列明在药瓶的说明标签上。

 

在州府制度下,全加州药剂师执照由加州药剂委员会核发。AB1073法案规定,州府药剂委员会必须为各项处方药的服药指引,编写一套包括中文等五种语言的标准翻译文字,透过该委员会的网站公布,供全加州药房及药剂师使用。

 

当AB1073法案生效后,如果有病人的英语能力有限,要求药剂师提供中文等五种语言服药指引,药房必须配合,否则将违反刑事法。

 

目前,许多药房已为移民提供良好及全面的翻译,包括上述五种语言或更多语言服务,他鼓励药房为病人提供比AB1073法案更完善的翻译服务。

 

*以上消息源自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