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傑出人才移民 EB-1A
無需僱主擔保,週期短費用低,全家獲永久綠卡
推薦指數:
4/5
居住要求:不能在美國境外逗留超過6個月
辦理週期:1-1.5年(不含排期)
身份類型:永居
投資類型:無
項目介紹
項目介紹
EB-1A傑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當中的第一類;定義爲“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水準,足以證明申請者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傑出人才移民的對象包括在科學、技術、教育、社會科學、人文學科、商業、音樂、戲劇、舞蹈、雜技、電影、文學、美術、設計、體育等等方面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傑出專業人才必須享有國家或國際聲譽,除此之外,申請者入境美國後,必須對美國的發展提供實質的貢獻。此移民申請不需要僱主僱用證明。
項目優勢
項目優勢
- 無工作要求,無需找美國僱主擔保
- 無語言和年齡要求
- 周期短,費用低
- 全家移民,獲得永久綠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 全家抵美後,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權益
- 自由定居: 登陸後,申請人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從事各種生意活動
- 子女在美上學可享受低廉學費,畢業後可自由找工作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 申請人是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里的傑出人才(需要滿足移民局要求的10項的其中3項要求);
- 申請人在獲得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内的工作;
-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十項中的至少三項:
- 獲得國内或者國際獎項
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 - 是國内或者國際專業協會的會員
此類專業協會必須是達到一定資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爲會員資格證明。 - 被專業期刊或者專業媒體報道
因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貢獻而曾被全國性的報紙、電台、電視、或其它新聞媒體專門評論報導。 - 擔任評審
曾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專業雜志編委,會議組委,教科書編委,專業比賽裁判,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 - 擁有原創性突出貢獻
在專業領域内曾作出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重要原創性貢獻, 影響甚大的。 - 曾在專業期刊或者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
申請人在學術性報刊雜志或重要媒體上發表的有關本專業的文章或出版書籍。 - 舉行作品展覽
在藝術展覽中心舉辦過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 是知名組織或機構的領導者
在享有很高聲譽的組織或團體中擔當或扮演主要或決定性角色的。 - 高收入人群
申請人在相關領域薪酬或報酬高於同行的。 - 在表演藝術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在藝術領域里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數據,如票房,DVD 售出記錄、發行的磁帶、激光唱盤、或錄影帶。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Q:請問能否全家移民?
A:全家移民,包括主申請人,配偶及 21 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Q:請問是申請成功拿到的是永久綠卡還是有條件綠卡?
A:永久綠卡。
Q:請問登陸美國後,是否可以自由居住?
A:可以,登陸後,申請人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從事各種生意活動。並且,子女在美上學可享受低廉學費,畢業後可自由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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